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

市府爭取永久屋部分居民搬遷費 行政院允諾解決

   高雄市政府重建會日前為因資格認定受限,而無法請領搬遷費的永久屋居民,向行政院重建會提案爭取,並已獲得行政院同意由地方政府個別圈定核發證明,經取得證明者就可請領搬遷費。
    莫拉克風災受災民眾因家園受損而搬遷至永久屋,部分居民卻因當初認定範圍有所限制,無法請領每人3萬、每戶最多15萬的搬遷費。市府重建會認為措施未盡公平,特於今(100)年6月17日向行政院重建會提案爭取,終於獲得行政院同意,授權地方政府個別圈定。
    市府建管處邀集水利局、地政事務所、區公所、里鄰長及學者專家,以鄰為單位至現地勘查,預定九月底完成圈定,統一由地政局核發「特定區域內之核定遷居證明書」,並由水利局完成公告作業。待上述行政作業完成後,即可請領搬遷費。市府重建會特別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,注意相關公告並儘快領取,避免損失自身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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